“赣州市博物馆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已经江西省文物局批复实施计划立项。为保证项目公平、公正,程序合法、合规,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方案设计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对赣州市博物馆(赣康路馆)库房进行预防性保护设计。
二、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资质;
3.设计单位需具有馆藏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相关设计经验;
4.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记录或者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遴选。
三、遴选程序
1.凡有意参加报名的单位,请于8月10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密封装袋并加盖公章后邮寄至赣州市章贡区兴国路15号赣州市博物馆,联系人:于女士,13397981892,并保证提交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截止后,我馆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核验,并于8月11日—8月15日组织报名单位对库房进行实地勘察。
3.实地勘察后,各报名单位根据我馆库房实际情况进行预防性保护方案设计,并于8月24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纸质版设计方案邮寄至上述地址,电子稿复制到U盘内随纸质方案一同寄出或发送至指定邮箱:gzbwg@163.com。
4.设计方案收集时间截止后,我馆将组织专家对所有设计方案(需至少有三家单位提交设计方案)进行评审,根据专家意见择优选取一家作为项目设计方案执行单位,并在信息平台进行公示。待该设计方案通过批复且项目资金拨付后,我馆将按照相关规定支付项目设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