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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中央苏区历史博物馆文物征集启事

2021-07-17 10:13:08    作者:超级管理员  浏览次数:1017

中央苏区历史博物馆文物征集启事

当前,中央苏区历史博物馆正在建设新展览中,预计将于九月建成《百年征程江西红》常设展厅,建成后中央苏区历史博物馆不仅是展示中央苏区革命斗争历史的窗口,还将成为展示江西红色文化的窗口之一。

为满足展览展示需求,丰富博物馆馆藏,使散存在各地的历史文物得到有效的保护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诚向各市(县)、国有单位、社会各界广泛征集有关各类文物和史料。

一、征集内容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赣南大部分地区为中国共产党的革命根据地,并于1931年在瑞金成立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在这片土地上,留下了大量“苏区精神”的见证物。

本次征集,以能够反映中国共产党人英勇革命、不畏艰苦、不怕牺牲的实物资料为主,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六类:


1、图文类

照片、地图、手稿、笔记、日记、电报、宣言、公函、标语、信件、布告、议案、刊物、条例、传单、会议记录、回忆录等。

2、证章类

田契、土地证、代表证、徽章、臂章、胸章、勋章、奖章、图章、印信等。

3、用具类

刀、枪、炮、弹等武器装备;军装被服、通讯器材、医疗器械等。

4、影像类

胶片、录像带、录音带、光盘等。

5、旗帜类

党旗、国旗、军旗、国徽等。

6、钱币类

邮票、粮票、布票、钱币等。

二、征集方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法》,坚持自愿捐赠的原则,把自愿捐赠和有偿征集相结合,根据文物的属性和价值,依据文物所有者和保管者的意愿,采取无偿捐赠、借展、征集等形式,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使流散在民间的文物得到充分利用。


(一)无偿捐赠

1.收藏者本着自愿的原则,将文物(实物)无偿捐赠,所捐赠的文物由博物馆接收,由赣州市博物馆向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适合陈列的文物将在展出名签上具名。

2.倡议企事业单位人员积极参与,市档案、史志、图书部门和机关单位将收藏的史料和物品无偿捐赠。

(二)借展

民间收藏者不愿意出售或捐赠的实物和标本,本人有保存意愿的,征得本人同意,由博物馆签订保管协议或借展协议,代管代展,在所有权不变的基础上,也可复制或仿制展出。

(三)有偿征集

博物馆根据藏品征集范围和陈列需要,愿意有偿转让其收藏藏品者,根据合理合法原则,按照文物的价值,经专家鉴定后予以有偿征集。

恳请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捐献并提供相关线索。所有征集到的文物资源,赣州市博物馆将统一造册,并组织专家评审组对其进行逐一筛查,确定征用为文物展品的,办理交接手续,开据相关证明。对未确定为征用的文物原件,将退还给提供方收藏。

三、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征集。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赣州市博物馆

联系人:于老师   0797-8681291